為維護(Maintain)正常(normal)的工作(WORK)秩序,強化拆除公司(Company)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,結合公司實際情況(Condition),制定本制度(institution)。
工作(WORK)時間
1、公司全體員工每日工作(WORK)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。
2、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,下班時間為12時;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,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。
遲到、早退
1、班15分鐘以后到達,視為遲到,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,視為早退。
2、以月為計算單位(unit),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,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;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,累計增加。
3、遲到早退情節(jié)嚴重屢教不改者,將給予通報批評(comment)、扣除(deduct)績效工資、直至解除(解釋:解決、消除)勞動合同(contract)處理(chǔ lǐ)。
4、遇到惡劣(liè)(nasty)天氣( weather)、交通事故(accident)等特殊(special)情況(Condition),屬實的,經(jīng)公司(Company)領導批準(pī zhǔn)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(chǔ lǐ)。
請銷假
1、主管以下人員請假的由部門經(jīng)理批準(pī zhǔn),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,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;部門經(jīng)理、總裁助理、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。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(Human Resources)(resource)部備案。
2、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,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,并由部門經(jīng)理簽字確認。
3、緊急(危急)突發(fā)事故(accident)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(pī zhǔn),其余請假均應填寫《請假單》,經(jīng)權責領導核準,報人事部門備案,方可離開工作(WORK)崗位,否則按曠工論處。事假期間不計發(fā)工資。